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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工人安全防护措施到位。5现场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以下方面的安全管理巡查工作,规范操作,降低发生率。5.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严格按方案执行,满足各类构件运输、装卸、堆放、吊装安全要求。5.2垂直运输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安拆告知、检验检测、联合验收和使用登记。
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预制构件的运输应按方案执行,采取防止预制构件移动或倾覆的可靠固定措施。总包和监理应进行驻场监造,在生产过程中以及构件出厂前对吊装预埋件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验收。构件在装车过程中应按照方案,做好构件固定和防碰撞措施,经驻场总包和监理检查完成后才能发车。4施工准备阶段做好装配式建筑安全管理前期策划。
完成各安全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编制报审工作,包括预制构件安装、预制构件吊装、塔吊作业、群塔作业防碰撞、人货电梯及塔吊附墙、竖向构件临时支撑、叠合板立支撑、地下车库顶板(位于运输道路)回顶、新型模板(铝膜)、外防护架等方案,并对预制构件安装方案、预制构件吊装施工方案、地下车库顶板回顶方案、新型模板(铝膜)方案、外防护架方案等应组织论证。
吊装作业时,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区,非吊装作业人员严禁入内,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吊装时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安全员、监理旁站监督,监督人的不安全行为,按规范操作,严格落实塔吊“十不吊”制度: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